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台办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25号),北京市对台交流服务中心与北京市台胞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整合,组建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台胞权益保障服务和对台交流服务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本单位无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6人,实际16人,退休3人。本单位无行政编制。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6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00.78万元,增长17.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0.87万元,比上年增加125.35万元,增长2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0.8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16.7万元,比上年增加83.95万元,增长15.76%,其中:基本支出61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1.5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37万元,增长23.61%。主要原因:落实国家工资政策,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4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卫生健康支出48.4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08.4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37万元,下降2.75%。其中:
“港澳台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08.4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37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一般性支出。
- “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开展培训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9.84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4万元,下降1.2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262.6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0.7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使用结余资金支付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8.4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28万元,下降11.4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48.41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28万元,下降11.48%。主要原因:使用结余资金支付医疗保险,本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616.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2万元减少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事务(款):反映用于港澳台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含不予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