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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百问34:来大陆旅游的台胞想在北京租车,需要哪些许可?

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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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要求,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租赁的大陆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租赁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台胞可在办理时选择3个月至1年的许可时效。因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丢失损毁不予补办,建议台胞合理选择时效。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使用,无需重新申请。

  办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条件及流程:

  (1)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身体状况、年龄需符合条件。具体见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搜索“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2)办理地点:①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及其下属车辆分所(地址、电话详见问题30中表格);②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层车管服务站、大兴国际机场车管服务站(建设中)。

  (3)所需材料:①台胞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②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③申请小型汽车、摩托车临时驾驶许可的临时入境人员,免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④申请人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⑤属于参加有组织的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临时入境人员,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4)流程:①受理、审核;②符合规定的,收存提交材料;③录入系统;④制作、发放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另外,驾驶租赁大陆机动车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C1)和小型自动挡汽车(C2)。如果租车,可联系正规租车公司。

  首都机场T3航站楼车管服务站咨询电话:010-64530010

  车管所咨询中心电话:010-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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