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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贯彻落实“55条措施” 积极为台企台胞办实事

日期:2019年04月09日 来源:丰台区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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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台区台办消息:服务台企台胞是我区对台重要工作之一。多年以来,区领导高度重视台企发展,定期举办台商服务日暨区长接待日活动,依法维护台胞权益。特别是自北京市《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5条措施”)实施以来,我区严格贯彻落实。近期,我办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台商求助事件两起。

       一、为台胞吳振隆追回购房订金款280万元

       1月12日,我办接北京台资企业协会丰台联谊会张代丰会长反映,希望帮助解决退还台胞购买房屋的订金款事。

       据张会长反映,2018年9月28日介绍台胞吳振隆先生,在丰台区某小区订了一套别墅商品房,当时交了订金280万元。因为吳振隆先生买的别墅是给他儿子的,因其子在上海发展,无奈之下去退房。当初买的时候、开发商明确说,如果不想买、15日内可以退订金。之后他们去了两次,但开发商一直因故拖延,实在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希望区台办帮助协调解决台胞退款事。

       接此情况后,我办及时联系南苑乡书记刘永宗,并致函南苑乡,反映情况,说明台企诉求,提出要协助解决此事。据了解,小区开发商因遇到资金流转困难等问题,但也表示愿积极退款。

       在多方努力下, 3月22日,台胞吳振隆购房订金款280万元全部退回。

       二、协调解决驻区台资企业育青食品公司搬迁及退回办公用房租赁保证金事

       驻区台资企业育青公司反映,2018年11月14日,111文化产业园区因清理违规出租公寓房关闭,公司需搬迁。希望区台办协助解决正常运营及选址搬迁等事宜。

       接到育青食品公司求助搬迁选址事宜后,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张鑫副区长亲临现场协调处理,区台办房书勇主任与新村街道办事处刘蓉副书记、111文化产业园所有权单位刘总经理参加协调会,协商解决育青公司的搬迁问题。第二天,新村街道协助公司完成了搬迁选址,租赁到宝隆大厦。2019年3月1日我办又协调区工商分局第一时间办理了育青公司执照地址变更和注册增资手续,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营。

       3月3日,我办又接育青食品公司陈总求助电话,希望帮助解决及时退回办公用房租赁保证金求助事。

       据了解,由于111文化产业园退付保证金面临诸多困难,不能及时退还育青公司租赁保证金。

       我办及时将情况报区委区政府,根据区领导批示,致函新村街道工委办事处,积极协调退还租赁保证金事宜。

       目前,经多方努力,已协调双方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签署了退付租赁保证金的协议,将于近期退还。

       上述两起事件的妥善处理,既是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的结果,更是落实“55条措施”的具体体现。“55条措施”出台是在京台资企业和台胞的福音,为了让优质的台资企业在京更好更快发展,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让台胞台商台生在丰台创业更舒心,生活更安心,工作更顺心,圆梦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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